中级经济基础财政部分--财政收入概述
1,财政收入原则与分类
财政收入原则:第一,发展经济,扩大财政收入来源的原则;第二,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原则:必须根据经济的客观承受能力、规范的形式和相对稳定的标准取得财政收入;第三,规范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的原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取决于政府间事权的合理划分,这种分配关系应该以规范的体制形式确定下来,并保持相对稳定。
财政收入分类:国际上通常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等。
税收收入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中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具有强制、无偿、稳定的特点。税收收入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流转税是我国税收收入中的主体税种,主要流转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税收管理权限的使用权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收入绝对规模持续增长且呈现先慢后快的阶段性特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经历一个先降后升的变化过程。
2,税收概念与税收原则
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
税收原则:
第一,古典税收原则: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继承和发展了威廉-配第的赋税四原则,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政收费”的四原则;阿道夫-瓦格纳(1835-1917年)是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提出:(1)财政政策原则,(2)国民经济原则,(3)社会公正原则,(4)税务行政原则。
第二,现代税收原则:效率和公平。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方面内容。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是指政府征税应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税收行政效率原则是指政府应该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获得税收收入。税收公平原则:如何衡量征税和纳税是否公平,一般有两种主张,一种主张应遵循受益原则,谁受益谁纳税;另一种主张应遵循能力原则,即按能力纳税。受益原则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一部分问题,而不能解决税收公平的所有问题。能力原则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含义。
3,税负转嫁
只要某种税收的纳税人和负税人不是同一个人,便发生了税负转嫁。税负转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前转、后转、混转、消转、旁转、税收资本化。其中,混转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税收资本化是税收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第一,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第二,课税商品的性质;第三,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与经济交易无关而直接对纳税人课征的税,是不容易转嫁的。第四,课税范围的大小;第五,税负转嫁情况如何还与商品的竞争程度有关。
4,国债
国债即国家债务,通常是指一国中央政府作为主体,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征。
国债功能:第一,弥补财政赤字;第二,筹集建设资金;第三,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第四,调控宏观经济。
国债制度一般由发行制度、偿还制度和市场交易制度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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