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
第 4 页:第二节所有权 |
第 6 页:第三节用益物权 |
第 7 页:第四节担保物权 |
第29章 物权法律制度
法律部分平均分值为23分,分值比例为16.43%。
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学习要求:
1、掌握物权的构成
2、掌握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灭失的有关规定
3、熟悉物权的保护途径
具体内容:
一、物权与物权法的概念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法
二、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2、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
3、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4、取得和行使物权应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登记地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3、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注: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2)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3)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4、生效时间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注: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相关推荐:2010年度中级经济师考试精选70套模拟试题在线课程 |
2024年
学考双赢定制班 63%学员选择 |
2024年
学考双赢黑卡班 31%学员选择 |
2024年
学考双赢取证班 6%学员选择 |
2024年
专项提分班 |
||
学 | 基础学习 拿分阶段 |
私教精讲班 | ||||
强化学习 提分阶段 |
重要考点提炼班 | |||||
练 | 冲刺密训 抢分阶段 |
8套名师密押卷 | ||||
背 | 考前终极 抢分阶段 |
通关必备200题 | ||||
考前3小时密训班 | ||||||
专项班 | 经济基础: 图形/计算题专项 |
|||||
专业课: 案例专项专项 |
||||||
★★★ 三星题库 ¥680/年 |
每日一练 |
|||||
每日错题榜 |
||||||
章节刷题 |
||||||
★★★★ 四星题库 ¥980/年 |
真题题库 |
|||||
高频常考 |
||||||
大数据易错 |
||||||
★★★★★ 五星题库 ¥1680/年 |
通关必备200题 |
|||||
名师密押8套卷 |
||||||
教学资料 | 课程讲义 | |||||
全程学习计划书 | ||||||
人工助学服务 | 微信一对一 班主任督学 7×13陪伴模式 |
|||||
老师微信 一对一答疑 |
||||||
定制服务 无忧从容包 |
无忧从容卡 ¥980 | |||||
专项突破班 ¥1360 | ||||||
黑卡特权 | 不过退费 | |||||
额外赠送 | 赠送2023年 【教材精讲班】 |
赠送2023年 【教材精讲班】 |
赠送2023年 【教材精讲班】 |
|||
课程有效期 | 2024年11月30日 | 2025年11月30日 | 2024年11月30日 | 2024年11月30日 | ||
套餐价格 | 全科:¥4680 单科:¥2880 |
全科:¥9880 单科:¥5980 |
全科:¥1580 单科:¥880 |
全科:¥1080 单科:¥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