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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重难点应试指南(35)

来源:考试吧 2013-10-31 12:12:08 要考试,上考试吧! 经济师万题库
第 1 页:考情分析及主要考点介绍
第 2 页:考点一 工业产权法律翻度
第 3 页:考点二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 4 页:考点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 5 页:考点四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 6 页:考点五 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制度
第 7 页:考点六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考点一 工业产权法律翻度

  (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

  工业产权的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专利权

  1.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三五章 其他法律制度

  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三五章 其他法律制度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②科学发现;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④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例1·多选题】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包括(  )。

  A.富有美感

  B.新颖性

  C.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D.创造性

  E.实用性

  【答案】ABCE

  【解析】本题是对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条件的考查,考生要注意结合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比较记忆。

  3.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专利权人的权利。

  ①独占实施权;

  ②实施许可权;

  ③转让权;

  ④标示权;

  ⑤专利权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2)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应从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专利年费。

  4.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况:期限届满终止为正常终止,期限届满以前终止为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是由

  于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应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5.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

  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

  ①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满3年后,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问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③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根据后一专利权的人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6.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侵杈行为

  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侵害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和标记权的行为。

  (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特别注意教材上的以下三种情况:

  ①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式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③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3)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专利权人发观侵权行为以后。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对于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以后,町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々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拟赔偿责任。

  【例2·单选题】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  )起计算。

  A.申请之日

  B.登记之日

  C.公告之日

  D.授予之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发明专利权的相关知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三)商标权

  1.商标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2.内容和注册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三五章 其他法律制度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三五章 其他法律制度

  【例3·单选题】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

  A.3个月

  B.半年

  C.1个月

  D.15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本章涉及的时间点较多,建议考生进行比较记忆。

  3.商标权的内容

  (1)专用权

  (2)续展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可以续展,续展的次数法律不作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

  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3)转让权

  (4)使用许可权

  (5)标示权

  4.商标权的保护

  (1)注册商标侵权行为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讶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⑤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商标的合理使用

  (3)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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