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员
乙方: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经济师考试)预计将于11月份举行,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考试吧网校(以下简称乙方)开展针对此次考试的网络辅导,并开设特训强化班,考生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的经济师考试中(科目)________辅导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特训强化班培训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特训强化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3.甲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特训强化班的后续保障服务,则须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
4.甲方须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考试成绩,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特训强化班后续保障服务;
5.甲方须在乙方规定期限内办理乙方提供的重学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特训强化班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教材精讲班、VIP习题特训A/B、模考两次、强化串讲班、案例/计算题及图形专项等课件学习;
(注:中级农业、商业、建筑、房地产、保险、邮电、旅游、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科目只包含教材精讲班和强化串讲班课程)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需要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
4.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 乙方在地方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甲方重学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过期视甲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办理重学条款
1.根据甲方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表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经济基础考试分数 |
专业实务考试分数 |
后续保障 |
在0-83分之间 |
在0-83分之间 |
第二年免费重学 |
在0-83分之间 |
≥84分 | |
≥84分 |
在0-83分之间 | |
≥84分 |
≥84分 |
不享受重学服务 |
任意一科或两科无成绩记录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 |
2.上表假设2018年经济师考试合格线为84分,如合格线变化,则根据比例相应调整;
3.免费重学的条款说明:
3.1.经济基础考试分数在0-83分之间,专业实务考试分数在0-83分之间的,给予免费重学两科;
3.2.经济基础考试分数在0-83分之间,专业实务考试分数≥84分的,给予免费重学两科;
3.3.经济基础考试分数≥84分,专业实务考试分数在0-83分之间的,给予免费重学两科;
3.4. 经济基础考试分数≥84分,专业实务考试分数≥84分的,不享受后续服务;
3.5.无成绩记录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不享受后续服务。
4.甲方考试成绩满足协议中规定的免费重学的要求,经网校核实,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将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4.1课堂累计学习次数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讲数90%的;
4.2课堂累计学习时间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时长90%的;
4.3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正确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4.4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申请免费重学时间内办理申请重学的;
4.5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准考证电子版(成绩证明);
4.6甲方提交的协议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准考证电子版(成绩证明)姓名不一致的;
4.7没有参加2018年11月进行的经济师考试的(含未参加全部考试的);
4.8在参加2018年11月经济师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4.9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的;
4.10甲方在学习乙方课程中,与他人共用账号的;
4.11甲方必须致电乙方提交申请并传真相应信息准确无误且符合本协议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申请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乙方不予办理免费重学服务。
四、办理重学程序
甲方于当地分数线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美好明天APP内办理重读,具体流程:打开VIP课-VIP服务-重读服务,自助申请重读,当年官方考试分数线公布后进入人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自动为学员开通课程。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合同变更、违约责任
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用户填写真实信息生效;
2.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3.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如甲方学费款项未实际到帐、或中途发生款项退回情况,则该协议无效;
5.本协议作为参加特训强化班的凭证,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签署。
本合同自 2018年 月 日签署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8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甲 方: 网校用户名: |
乙 方: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费方式: |
盖 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