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2010考研 | 2010高考 | 2010中考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 | 法律硕士 | MBA/MPA | 中科院
四六级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英语 | 博思 | 口译笔译 | GRE GMAT | 日语 | 托福
雅思 | 专四专八 | 新概念 | 自考英语 | 零起点英韩语 | 在职申硕英语
在职攻硕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等级考试 | 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 司法考试 | 导游考试 | 教师资格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管理咨询师
期货从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会计职称 | 注会CPA | 经济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评估师 | 精算师 | 高会 | ACCA | 审计师
法律顾问 | 会计证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师 | 监理师 | 安全师 | 咨询师 | 结构师 | 建筑师 |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造价员
投资项目管理 | 土地代理人 | 环保师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工程师 | 招标师
执业护士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卫生资格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经济师考试 > 心得技巧 > 正文

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讲义(32)

[导读]考试吧提供了201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备考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第 1 页: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 11 页:第二节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 13 页: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 16 页:第四节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 19 页:第五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4)注册商标的禁止条件

  ①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

  ②《商标法》关于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规定

  第一,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包括: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相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也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第二,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非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有: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作为商标注册。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例题·多选题】(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非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用的有( )。

  A.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的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的

  C.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勋章相近的

  D.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E.同“红十字”标志相似的

  [答案]AB

  2.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的概念

  熟悉商标注册的概念。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称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这是注册商标区别于非注册商标的最显著的特征。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2)商标注册的原则

  ①申请在先原则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

  ②自愿注册原则

  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烟草制品。

  (3)商标注册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

  商标注册申请采用“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审请”的原则。如果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对于注册商标,如果需要扩大使用到同类其他商品上,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5)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6)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相关推荐:新手必看:2010年经济师考试必看之问答荟萃
       名师指导:2010年经济师考试分析及备考攻略
       201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讲义汇总
       201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测试题汇总
文章搜索
刘艳霞老师
在线名师:刘艳霞老师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熟悉经贸类各种资格考试,培训、辅导过...[详细]
经济师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经济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经济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