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7]64号
各市职改办,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小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6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2007年11月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专业设置
2007年经济考试专业设置参见附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者。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经济专业,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1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8日至5月11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7年5月8日至5月11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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