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报名手续
1、报考经济专业(初、中级)由本人上网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报名费10元、考试费42元留给各市作为报名及考试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四)各市报名点务必于5月20前将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征订单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书款及考试费用与考务部核准后,于8月15日前上缴。试卷预定单8月30日前上报,报名数据库和照片库必须在考前3天上报。
(五)10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试用书
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2007年的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请各市认真做好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
六、考场设置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场,均设在自治区和各市政府机关所在地,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任务繁重,请各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确保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略)
二、2007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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