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注:1、以上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专业证书无效。
2、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附件2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10:00至5月18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
2、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阅读“报名须知”→点击 “下一步”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 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和预订考试用书→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用A4纸从网上单面打印一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7年5月14日至18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已网上支付并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办理报名确认和预订考试用书确认手续→报名完成。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一)《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