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 试 工 作 的 通 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场设置
全省设省直和九个地、州、市分考区,考场设在地、州、市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分别到各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市、州、地考区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地人事局确定,并在报名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省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
2008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www.gz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由贵州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29日17:00前在网上进行交费确认。请考生于10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下午15:00上网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1]58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7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为闭卷、笔试。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考区应在7月30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报名信息和试卷预订单应在8月31日前上报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
八、考前辅导及教材预订
各级人事部门必须加强对考前辅导工作的组织管理,市、州、地考区的助考班由各地人事部门组织。
省直考区的考前辅导和考试用书的预订由人才市场负责。
联系电话:010-62199365
联 系 人:李老师
按照人事部要求,各市、州、地人事局应加强对考试用书的宣传和管理,认真做好人事部考试中心考试用书的预订,不得向考生推荐非正规渠道发行的各类书籍及盗版资料。各地所需的各种用书数量,请于2008年5月10日前报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对逾期上报者,将不能保证用书按时发放。
九、其它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将考试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各市、州、地人事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做好对监考老师的考前培训工作,按照人事部《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精神,严格考风考纪工作,加强监督,确保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