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单位2009年度全国会计
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 日、17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点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凡在省直考点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8年12月5日—12月25日。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完成“网上报名”。
二、 “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12月22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报名确认地点:解放军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军体院)羽毛球馆(地址:由广州火车东站西行至中泰国际广场,入军体院东门转右。详见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报名点地理”图。)
三、 报名方法
原则上以厅、局、总公司等为单位统一报名,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的材料汇总统一到报名点报名。报考人也可以持经本单位审核(盖章签字)的报考资料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已取得部分中级科目考试合格者,在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的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四、 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会计专业资格初、中级考试每科收取50元考务费。
五、 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78号),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准考证的获取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我省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09年4月18日—4月30日,请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用书的征订
1.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按照2008年度考试大纲内容,重印再版发行。
2.中、初级五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在2008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个别内容后重印发行。五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免费附送光盘。考试辅导教材勘误微调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在“会计行业管理网”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3.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继续使用2008年度版。
4.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8)》新编出版。
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写出版的考试参考用书(《学习指南》和《全真模拟试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财会方舟网(http://ckfz.cfeph.cn)将为购书者提供全程后续服务。
附件:1.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方式和时间
2.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4.财经版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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