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范围:
凡在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且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有将来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
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4月20日开始至5月19日结束。报考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申请报名,开通银联网上缴费地区的考生直接从网上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未开通银联网上缴费地区的考生,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缴费,由收费人员在网上确认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有效。自治区直属单位的考生请与自治区会计学会(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二楼)来联系。联系电话:4924802.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试命题范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三科。考试分统考科目和非通考科目。
全区考试的统考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统考时间为7月5日(星期日)一天,统考科目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请于考试前两周即2009年06月20日——2009年07月04日登录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自行打印准考证。
注意: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需输入身份证号和报名时设定的密码。
考生上传照片背景色必须为白色,具体要求参见《填报说明》
全区考试的非统考科目为: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考试实行全年定期分批常态化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批次后,考生直接从网上报名参加相应批次、时间的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全区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库。考试成绩数据库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的主要依据。
从今年开始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将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的无纸化考试,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该考试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建立考试题库,各地在组织考试工作之前,要根据本地的实际需要经向财政厅申请得到同意后可到网上进行抽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届时请见各地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及各盟市会计网的考试通知。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考试命题范围仍按财政部于2008年度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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