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人员,还须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科目分散考试,取得成绩合格的,由财政部门发给《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合格证。
(四)考试通过人员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集中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证、学历证(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者还须凭《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集中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及考试题型
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集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题型,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
五、集中考试报名要求
2009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集中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注册的网址为:http://www.gxcz.gov.cn /。
(二)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09年 6月 20日8时起至7月5日18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备查。
(三)网上缴费。即考生在登陆网站报名注册时,一并完成报名费、考务费以及教材辅导资料征订费等相关费用的缴费工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从2009年10月20日起,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网站(http://www.gxcz.gov.cn ) “2009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
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本人情况,正确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将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请考生务必注意。
2.本次集中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等全部报名手续。
3.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现场缴费工作。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4.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09年10月12—30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网上报名时注册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北海市财政局会考办,电话:3035692;合浦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72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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