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2010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藏财会考(2009]7号
各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中直各部门:
2010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6日进行。现对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考试人员的条件
(一)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持有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等级证书。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
2、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
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 年),免试会计基础。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时间:2010年5月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16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4:00—16:O0 会计基础
四、收费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发改价格[2005]145号《关于会计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
五、考点安排
各地(市)均设考点。为便于管理,考点与会计职称考试同设一处。各地需合理安排考场,严防考场秩序混乱。
六、考试纪律
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对考试作弊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参加考试报名者,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成绩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八、考试用书
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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