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收费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试卷运送与保管
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和封装。各地财政局可于考试之日前5天派人专车到省财政厅提取考卷。各地在运送试卷和保管试卷过程中,必须做到人不离卷,严格试卷交接手续,以确保试卷安全、完整。
七、题型题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与实务题。
八、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评阅,在7月3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并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成绩通知单。
九、发证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资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四)初级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证书;
(五)符合免试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按规定程序到各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会计考试组织机构,严肃考风考纪。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统筹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和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误导考生或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
(三)按规定的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利用通信工具等舞弊的现象发生。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培训,确保201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2010年省直报名点的考场由省财政厅按照考试报名编场软件随机统一编排,各报名点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报考人数、考场数量及考试地点等报省财政厅会计处。考务工作仍由各报名点负责。
(二)为便于试卷的分发和管理,各地在安排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30人设定考场,尾场可少。
(三)考试结束后,各地应于6月27日前将试卷送达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为便于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市、州、地财政局不得在县(市)一级设置考点。
(五)各市、州、地财政局和省直各考点必须于5月30日前,将试卷需求数书面报省财政厅,试卷全部按30份袋装。同时将考务费汇交省财政厅,考务费汇交金额按省财政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黔财会[2007]11号)文件要求办理。
(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工作,由各市、州、地财政局负责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会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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