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今年是全区全面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第一年,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要加强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纪律,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无纸化考试现场要按照规定配备巡考和监考人员,做好对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学习并熟练掌握《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内财会〔2009〕1226号)等有关无纸化考试工作制度,考点系统管理员要在考前对考试计算机状况进行检查,做好考试系统的安装与调试,确保无纸化考试的正常有序进行,要克服麻痹思想,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好本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对考试舞弊违纪的考生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要切实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考点的设定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经考察无误、签署意见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经财政厅进行审批同意方可开展组织考试工作。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财政厅的举报电话为0471—4192062,联系人:李晓燕。各地要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汇报考试有关情况。
六、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
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限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有效期限。
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公布的考试成绩请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成绩查询”中进行查询。
七、证书申领
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合格成绩公布的有效期内通过内蒙古会计网上直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申领证书时应携带本人在网上申领证书后打印出来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手续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毕业证的毕业年限应掌握在两周年内。
请各地区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确保我区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圆满完成。
内蒙古会计网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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