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及各驻青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或暂住证);
5.在青岛市上学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学生。
(二)免试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签发日期在2年以内的(2008年4月份至2010年4月份)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证书,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两个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
三、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1日10:00—5月19日10:00。
2.报名网址:青岛市会计信息网(http://kj.qdf.gov.cn:81/),点击“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或直接输入http://218.58.76.149:8032/bm.htm。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提示,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模块的要求上传照片。
5.选择交费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无工作单位的,选择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在校大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附件2)。
6.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7.信息修改:报名后除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外,其他报名信息如有误填可按照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