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对象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持有宁波市户籍管理机构核发的居民身份证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外地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我市统一为2010年6月21日至7月2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南山路147号)105、107室,联系电话0574-88516709、88522309。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籍学生,需同时提供就读学校学生证原件;其他外地人员同时需提供在宁波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原件。
4、报考人员可以一次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2个科目,也可以选择其中1个科目报考。
五、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培训费两科共200元(自愿并单独报名)。
六、考试范围及考试题型
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点自愿订购2010年辅导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共2本,为2010年最新版教材,每本单价均为25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会计基础科目考试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主观题题型为计算分录题、综合题2种。
七、考试组织及相关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试卷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命题、统一印刷。考试阅卷工作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组织,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2010年度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2010年10月15日起登录“宁波市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kj.nbcs.gov.cn)”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将通过“宁波市财税——会计之窗网站”于11月底公布,考试合格人员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八、报考说明
(一)报名属地原则:
1、宁波市大市户籍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全市任一个报名点报名;
2、在宁波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点报名;
3、其他外地籍人员,在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报名点报名;
4、在外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宁波籍学生,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报名点报名。
(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指《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报考。
(三)2010年辅导用书是由宁波市会计学会组织专家根据财政部2009年11月公布的考试大纲重新编印出版的,考试内容和教材内容变化较大,考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订购辅导用书。
(四)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需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和计算技术证书(会计电算化初级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考试成绩公布后单独组织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在有效期内可以免试《会计基础》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的学生,可同时免会计电算化初级证书。
相关推荐:考试吧策划: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