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0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零时起至10月25日24时止,考试时间:2010年11月4日至2010年12月28日。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第26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09]953号)规定,现将2010年第四季度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铁路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包括网上注册、信息审核、考试交费、准考证打印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 2010年10月11日零时起至10月25日24时止,考生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自主选择考试时间,等待个人信息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高:200像素,宽:150像素),蓝底(其他颜色底无效),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小于30K)。
2、信息审核。信息上传后,请于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个人选择的考试时间。考生根据提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时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考试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信息审核时,系统是按照考生上传信息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名。
3、考试交费。考试交费可通过两种方式:(1)网上缴费:请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的三个自然日内,点击“网上交费”链接,通过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平台,支付考务费;(2)现场缴费。不具备网上支付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报名点现场交费。逾期未交费,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已选择的考试时间。需收据的考生,请持准考证于2010年12月28日前到大连市会计服务中心报名大厅领取。
交费成功后,一概不予退费。
4、准考证打印。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后,即可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限截止至考试日零时。
(二)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注册期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地报名点现场报名。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网上注册、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查看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现场交费,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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