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自治区直属考区各考点11-12月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9月30日起,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初级会计电算化。
一、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点 |
十一月份 |
十二月份 |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内蒙古财经学院 |
10月10日-11月5日 |
11月7、14日 |
9月30日-12月3日 |
12月5、12日 |
10月10日-11月19日 |
11月21、28日 |
9月30日-12月17日 |
12月19、26日 | |
内蒙古商贸学院 |
10月10日11月11日 |
11月13、14日 |
9月30日-12月2日 |
12月4、5日 |
10月10日11月18日 |
11月20、21日 |
9月30日-12月16日 |
12月18、19日 | |
内蒙古大学 |
10月10日-11月4日 |
11月6、7、13、14日 |
9月30日-12月2日 |
12月4、5、11、12日 |
10月10日-11月18日 |
11月20、21、27、28日 |
9月30日-12月16日 |
12月18、19、25、26日 |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8:30—10:00
会计基础:10:30-12:00
珠算:14:30-15:00
初级会计电算化:15:00—16:30
三、其他问题的说明
1.谨慎选择报考地区:重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在最初报考的考区报考,一旦选择其他地区报考,系统将不识别。如果最初报名选择在自治区直属考区报考,且有一科考试成绩合格,若其他科目选择其他地区,诸如乌兰察布市或呼和浩特市参加考试,系统将不能受理报考手续,不识别其合格成绩,也无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以考生报考时一定要谨慎选择考区。
2.保证报考信息一定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考生在报考时一定要仔细慎重填报各项考试信息,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在今后使用该信息时,发现是虚假信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学历”必须是已经取得的学历:“单位”必须是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若在校生可填写所在院校在校生,无单位的社会考生可填写所在的市区街道;姓名和身份证号一定要核对好,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最好是二代身份证照片。在缴费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是否正确,一旦缴费成功后,填报出现的错误信息将难以修正。
3.本人所设的密码一定要牢记:考生一定要牢记自己设立的密码以及找回密码的问题答案,因为密码将在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申领从业资格证书、登录会计人员自助中心时使用。一旦密码丢失,只有通过“找回密码”功能自行查找,他人无法给你帮助。
4.考试成绩合格后证书的申领及范围:考生可在本年度内多次参加不同批次的考试,在本年内取得所有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后即可通过网上直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内蒙古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0]120号)规定,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限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有效期限。2010年的考试成绩只限定为本年度有效,本年度内取得的合格成绩不能与下一年度的考试成绩连续计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证书申领的范围必须是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报考地,不受理区外单位的申请。
自治区直属考区的大中专院校(财院、农大、工大、内大、商贸职业学院、财院职业学院、丰州职业学院、经贸外语学院、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在网上申领证书成功后,可将本人的毕业证原件统一交由本院校经办人到财政厅办理审验手续。经财政厅审验无误后方可为其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社会考生在网上申领证书成功后可持毕业证书在每周二、四到财政厅会计处610房间领取,联系电话:0471-4192059。
5.申请免试资格条件审查及审查时间:考生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后,在申领证书时要携带本人的准考证、毕业证、网上填报的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含有本人的考试成绩)到报考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为其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免试条件是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截止至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之日的两年内(含两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及珠算科目。
申请免试资格的审查时间为每周二、四,在财政厅会计处6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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