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试报名2010年10月18-19日到试点县(市)财政局设立的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认定,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考试通知单。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的要求,我市决定在2010年下半年推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考试科目
2010年下半年在正常组织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基础上,选定余姚市和宁海县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本次试点考试仅设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个考试科目。2010年无纸化试点考试使用2010年度统一考试相同的辅导用书,考生可以在资格审定现场向报名点购买或预订。
二、考试题型和时长
无纸化考试是通过计算机随机组卷生成试卷,考生在专设的无纸化考试试场中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的考试。2010年无纸化试点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试卷共设置100小题,每小题分值均为1分,总分100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40题、多项选择题30题、判断题20题、不定项选择题10题,其中判断题如果答题错误的将倒扣0.5分,判断题最低分为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上旬举行。
四、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一)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计算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关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之日),可以免试《会计基础》科目考试。
(三)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审定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宁波籍考生持宁波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外地籍学生持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非宁波籍人员持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0年10月18-19日到试点县(市)财政局设立的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认定,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考试通知单。
六、其他说明
2010年无纸化考试属于试点考试,考试成绩将于本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合格单,合格单有效期为2年。
报名考务费每人35元。
七、宁波市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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