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2011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2011年第一季度考试定于3月29日开考。现将考试考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凡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报名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相关报考人员在3月14日前到财政局综合股办理网上注册手续。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3月15日前到财政局综合股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照相等相关手续。凡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学历证明原件。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每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50分钟。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非免试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必须一次同时合格,方可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1年第一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3月29日开考,具体科目及时间见准考证。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发布,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根据财政部2008年修订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和《会计基础考试大纲》,编写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辅导用书,并由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未作修订,原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继续使用,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购买。
五、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应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8]3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名考生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考试报名费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务费在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时一并收取。
财政局综合股联系人:方建国 13070079255
皮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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