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1]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1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采用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采用计算机考试,《珠算五级》考试方式不变。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没有学历要求)。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
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各地在报名审核时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的人员,其会计类专业必须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规定的6个专业之一,会计类专业为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免试考生还必须是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中专以上的毕业生。具体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考生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等信息,审查无误后,考生和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三、考试科目、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从10月18日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或《珠算五级》(鉴定)时间从9月16日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6月1日-7月11日(7月11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扬州财政信息网(http://www.yzcz.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咨询电话:0514-87314781。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必须于2011年7月1日-7月15日,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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