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泰安市2011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开始报名,为保证每个考生在本季度内完成考试,本次报名人次上限为3500人次,报满为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请登陆泰安市财政局http://www.tacz.gov.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考生每次报名必须在报名网站重新注册个人信息,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多次注册报名无效。
3、考生在所选择网上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4、报名确认的报名表要求必须上传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片,未上传照片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信息。
二、报名、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日期:自2011年7月9日—7月13日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日期:2011年7月12日—7月15日(持所打印报名表及证件到相关报名点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当次网上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可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长期有效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正确核对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
2、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3、持有外省身份证报名的,必须是在山东地区工作或户籍已落户山东的,但不包括户籍在青岛的(因考试成绩山东省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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