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宁波高新区会计从业资格报名7月27日起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方案>的通知》(甬财政会[2010]1070号)的要求,决定在2011年下半年继续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为了与原纸质考试有效衔接,决定对部分已取得纸质考试相关科目合格人员组织《会计基础》科目纸质考试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补报名。现将有关无纸化考试报名及相关衔接规定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
(一)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和考试科目
根据全市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建设情况,2011年下半年选定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海曙区、宁波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中心考点)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本次试点考试设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2个考试科目。其中《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通过后,将视同同时通过原纸质考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2个科目的考试。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用书使用由宁波市会计学会编写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教材,同时还将提供“《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上机操作指南”(以会计电算化知识为主,含考试操作演示光盘),考生可以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订购。
(二)无纸化考试题型和时间
无纸化考试是通过计算机随机组卷生成试卷,考生在专设的无纸化考试试场中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的考试。无纸化试点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等4种题型,考试时间为60分钟。《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填表题、电算化综合操作题等题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无纸化考试安排
2011年下半年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15日至11月下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报名成功自行选择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时间为准)。
(四)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1、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计算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关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之日),可以免试《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
3、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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