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1〕12号)规定,为做好我市2011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在我市报名的考生需要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证、或本市居住证、或本市工作单位证明,本市在校生需提供有效的学生证件。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共三科。
(二)考试模式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会〔2011〕12号文的规定,从2011年起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考试,实行上机答题,其中《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门科目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双科连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答题形式为填空);
《初级会计电算化》:实操题、理论题,其中理论题中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
1.报名对象: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至10日。
(备注: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每年将安排2次,具体时间分别是:上半年安排在每年的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安排在每年的9月1日至10日。)
3.网上预报名方法:
(1)考生登录东莞市财政局网站(czj.dg.gov.cn);
(2)进入“财会园地”栏目,选择“在线报名考试”。或直接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59.36.14.50:8080/dgcms/)进行报名;
(3)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型,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的填报后,打印报名受理单,并加盖相关工作单位公章。
(4)具体的报名流程,请登录服务平台查看《2011年下半年东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网上报名须知》。
第二步:现场确认交费
考生预报名成功后,必须到自行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未在指定的日期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确认开始时间:2011年9月19日。注意:考生必须按照报名受理单上注明的预约日期前往自行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资料:
(1)符合要求的报名受理单。如填报了工作单位,考生须将受理单交由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不须另行出具书面证明。如是本市在校学生提供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即可,不须另行出具书面证明。
(2)本人身份证与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及其他证件资料,具体请查看《报名须知》。
3.现场确认地点:各镇街财政分局、东莞市会计学会。
4.咨询电话:0769-22995502、0769-22831155。
(二)培训机构报名:
培训机构报名请使用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团体报名”功能,并按当地财政分局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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