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情况的说明
各位考生:
根据报名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广大考生着想,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报名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第二季度考试,全省各考区放开报名,不再限制人数。
二、报名时间延长5天,2012年4月12日截止;审核确认时间延长5天,2012年4月16日截止。
三、广大考生按照就近原则选择考区进行报名考试。
四、对于选错考区和报名点的考生,无需修改报名信息,直接到应选报名点审核确认,考试地点以审核确认考区和报名点为准。
五、第二季度考试开始时间为2012年6月1日,结束时间以各考区考试安排时间为准。由于考生人数众多,石家庄、保定、邯郸和省直考区的考试时间可能会延长至2012年8月中旬。
六、其他事宜仍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2〕1号)规定执行。
格给2量的限制的利益,经我们反复特别提醒考生,我省无纸化考试设计安排是一年组织四次,既每个季度都安排一次考试,今年三、四季度还有了两次报名考试机会,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考试时间。
另外,无纸化考试与传统考试相比,考试方式变了,考试题库和题型变了,考试内容和知识点比较宽泛,难度较大。根据我省组织7600多名考生测试结果看,合格率非常低,建议考生多复习一段时间,考出好成绩。
今年是我省实施无纸化考试的第一年,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请广大考生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使我省无纸化考试日臻完善,也希望广大考生对我们工作予以支持和理解。
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财会〔2012〕1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结合考试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我省从2012年起全面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形式和范围
(一)考试形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所有科目的考试答题全部通过计算机实现。
(二)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采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三、考试科目、题型和时长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免试条件的考生,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时长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总时长为180分钟;实行连续考试的方式,三科试卷同时发放,可任选科目开始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剩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四、报名办法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办法: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方式。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kjxx.cn)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
各设区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本考区确认时间、报名确认点地址和报名具体事宜。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按各考区公告要求,到所属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
考生按照各考区公告的要求,考试前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共安排3次,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1次。从无纸化考试开始,考生可多次报名参加考试,但每次考试间隔时间不少于一个季度,应提醒考生注意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每次报名时间共计3天,以全省统一安排时间为准;确认时间自报名开始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7天;考试开始时间以全省统一安排时间为准,考试结束时间按照本考区考场机器数量和考生报名情况合理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0天。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5日—7日,考试开始时间为6月1日。
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5日—7日,考试开始时间为9月5日。
第三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2日,考试开始时间为12月3日。
五、考试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34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辅导资料,由考生自愿购买。
六、成绩发布
免试考生需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其他考生需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由计算机当场自动生成。合格标准由省财政厅在当次考试结束20天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七、资格证申领
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到考试报名确认点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领证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解责任,按照考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各设区市财政局要利用适当方式和途径,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宣传,使考生了解新的考试方式、考试步骤和考试内容;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软件功能,掌握操作规范,按规定完成各环节、各步骤的工作。
(三)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考试制度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重点要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运行,强化考试试题的保密管理,防止考题泄露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服务意识。各考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提供人性化服务,包括增设服务用机、增加工作人员、扩建报名场地、简化工作流程、开通咨询电话、设置医疗服务站等,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