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企业、各社会团体: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会发(2012)6号”文件关于全省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考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 次 |
报名时间 |
考 试 时 间 |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会计基础》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
上半年 |
3月13日至22日 |
6月2日 |
6月2日 |
6月3日至17日 |
下半年 |
9月11日至20日 |
11月10日 |
11月10日 |
11月11日至25日 |
考生按照网上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指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即网上注册个人信息,交纳考试费用,订购相关教材,自行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准备。
1.考生于报名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像素114×156,大小不超过10KB。
2.备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二)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会计考试”,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熟悉操作流程。
(三)按考生属地原则报考,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
(四)选择考试科目,持有2年之内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毕业证明的,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报名考试。此类考生需到其选择的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才能报名,其他考生必须考“三科”,直接在网上一次完成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考试前1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嘉鱼辖区考生报名组织工作由县会计局组织,咨询电话0715-6354363。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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