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 我市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会计从业资格三科联考。因此,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我市市级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由于2013年7月1日之后将全面推开会计从业资格三科联考,为使一些已经取得单科成绩合格(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合格)的考生在期限内获得另一单科成绩合格的机会,2013年上半年市级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和电算化考试如常进行,其中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安排在2013年6月中下旬进行;电算化考试如常进行。由于2013年7月1日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三科联考,分科考试的最后期限以及单科成绩的有效保留期限还不明确。因此,请已经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务必在2013年上半年抓住机会,尽量参加另一单科的考试。考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市级或各区安排的相关考试。
二、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由所在培训机构代报名;不参加考前培训的市级考生可于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以下报名点报名:
报名点名称 咨询电话 地址
佛山市财经学校 82705546 禅城区江湾北一街1号
佛山广播电视大学 82220641 禅城区人民路99号
佛山市职业训练中心 83836234 禅城区绿景一路惠景市场五楼
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服务窗口 83381225 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窗口
(三)报名提交资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本地工作单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由各培训机构于2013年6月1日到我局(会计科)领取并代为发放,考生于2013年6月10日前到原报名机构领取。如发现考生准考证上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的,各培训机构需及时填写《2013年上半年会计无纸化考试准考证勘误表》(附件)并于6月10日前报我局(会计科),由我局进行更证后重新制作,并由培训机构发放。
四、考试时间
市级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3年6月中下旬进行,上、下午各一场,分别为: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具体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各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以各区财政部门公布的通知为准。
五、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科目及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模式
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闭卷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两门科目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双科连考。
六、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答题形式为填空)。
七、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
八、成绩公布及考试合格分数线
成绩于考试现场公布,考生点击交卷后,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显示分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具备免试《会计基础》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将于考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交各培训机构发给考生。
九、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考生可选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财经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三版)系列书籍作为辅助教材,内附有考试大纲,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第四版)中附有无纸化考试模拟光盘。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由于2013年7月1日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三科联考,分科考试的最后期限以及单科成绩的有效保留期限问题我们正在与省协商,结果将按照中央、省下发的文件执行。
(二)电算化考试上半年如常进行。考生可以到我局备案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不定期,原则上每个考点满50人即安排开考。个别不需要参加培训和不需要培训机构提供劳务服务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我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会计服务窗口报名。
(三)已报考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的市级考生不能在同一辖区内的其它培训机构重复报名。
(四)请已经取得全科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迅速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附件:2013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会计无纸化考试准考证勘误表
佛山市财政局
2013年1月30日
附件
2013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会计无纸化考试准考证勘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考生准考证号码 | 考生正确信息 (身份证号/姓名) | 考生错误信息 (身份证号/姓名)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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