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黔财会 〔2013〕14号
各市、州财政局、省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3号)等规定。现将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市、州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地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试报名及收费
(一)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及各考点登录贵州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10.100.2.130/guizhou-eams/进行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3月 5 日-3月20日;
2、现场审核时间。3月10 日-3月25日。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开通现场审核系统,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收费、收表等工作;
3、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三)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
三、考试科目、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2011年6月1日以后毕业的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学;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
另外,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的规定,《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已于2012年底到期,持有《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也需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考试模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三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共计180分钟,实行三科连考。
(三)考试时间
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7日—6月25日,考生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各考点应按考试时间确认报考人数。
四﹑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五、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考生可选用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写,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作为辅助教材。
六、考务日程安排
1、3月5日前,各市(州)财政部门及考点可采取多种形式公布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报名方法;
2、3月25日前,各地财政部门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
3、4月26日—5月26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4、5月26日前,各地财政部门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财政厅会计处;
5、5月27日至6月25日举行考试;
6、7月15日前各市(州)财政部门及考点向省财政厅报送考试工作总结。
各地财政部门在组织报名考试工作时,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会〔2011〕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黔财会〔2011〕4号)等规定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