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2013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网络化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泰安市2013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网络化考试报名工作于4月7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醒:
1.考生报名注册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好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因信息不符而导致无法进场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2.考生考试须持有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时用身份证识别仪进行现场识别,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上午9:00开始网报,根据省厅分配的考试计划,第二季度报名人数为4800人(市直、泰山区、岱岳区3700人、新泰400人、肥城300人、宁阳200人、东平200人),报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陆泰安市财政局网:http://www.tacz.gov.cn报名考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每次报名必须在报名网站重新注册个人信息,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多次注册报名无效。报名者对个人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要求必须上传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片,未上传照片和照片非证件照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信息。
(三)现场确认时间:4月11日-4月13日。考生网上提交信息完毕后,请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毕业证原件到所选县市区财政部门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缴费确认。
确认地点:
1、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159号(原岱道庵路5号),咨询电话:6220654。
2、肥城市商业职工学校,咨询电话:3306630。
3、新泰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咨询电话:7251635。
4、东平县政务大厅财政窗口,咨询电话:2856630。
5、宁阳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5621185。
二、准考证打印、考期及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请于2013年5月28-31日登陆泰安市财政局网:http://www.tacz.gov.cn报名考试系统查询考试日期并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延误考试者责任自负)。考试结束60日后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证书办理请查询泰安市财政局网http://www.tacz.gov.cn会计业务咨询。
三、考试科目、题型、答题方式及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会计基础》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初级会计电算化》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四、报名及免试条件
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签发日期在2年以内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参加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可以单独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为有效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五、考试范围
考试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由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电算化》为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用友版教材,考试内容范围不超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
六、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不另收报名费。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收费。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进行报名(毕业时间的确定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准)。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确认,有关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也不给予补考。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二)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进行现场确认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必须严格审查,考生不符合相应报名条件而参加考试合格的,考试成绩作废,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以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公布的成绩为准。
(三)考试合格的考生,在有效期限内(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市直和中央、省驻泰单位合格考生在泰安建设大厦三楼财政局审批窗口申请办理,办理前请登陆泰安市财政局网站查看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程序,其他单位合格考生或无单位的合格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办理
(四)本季度考试的其他有关事项如有变动,将公布在泰安市财政局网上,不再另行通知。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