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会计考试报名网络系统已恢复正常的通知
各位考生:浙江省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已恢复正常。2014年首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3年12月12日下午16:30。特此通知!
温州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1日
浙江2014第一季度会计从业报名2013年12月2日-11日
根据浙江省财政发布的《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浙江会计从业资格第一季度考试报名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过网络报名。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1次报名,即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安排报名,次月起的一个季度内安排考试。2014年度首次报名时间初定为2013年12月2-11日(具体报名时间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考试时间从2014年1月份开始。考生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实行实名报名承诺制度。考生通过报名流程,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填报错误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修改申请表,前往当地会计管理机构提交修改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为报名当月1-20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修改申请。考生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原则上应在常年居住地所在的考点参加考试,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他考点(不包括宁波)参加考试。但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根据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3.具体考试场次由考点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系统中设置、分配,考生可根据考场安排自主选择考试场次以及考试日期,一经选定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考试报名费用。
4.在2014年度内,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3次。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