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财政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公告》得知,2015第二季度河北保定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30日。
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
201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全省设立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和省直十四个考区。考生原则上在户籍、居住、工作或者学习所在地的考区考试。
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或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网上缴费使用河北省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保定市开通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考生可以从中任选一种银行卡,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支付时请使用IE浏览器并安装相应银行的网银插件。
考生缴费成功后,务必点击报名系统中的支付成功或同步缴费状态按钮同步缴费状态,确保报名系统中显示“您已缴费成功”,如有延时请等待,避免重复缴费。如需索取票据,请在报名时勾选,在考试当日凭本人身份证到考区值班室领取。
(二)报名、缴费时间
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共安排四期,每季度一期。
第一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31日。
第二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30日。
第三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31日。
第四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30日。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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