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阳市财政局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得知,2015上半年江苏丹阳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为2月11日-15日。
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2月11日至15日。
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有以下三种方式登录报名页面:
(一)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www.jscz.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窗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进入首页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会计管理”,然后点击“会计报名”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二)直接访问: 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三)访问镇江市财政局网站( http://czj.zhenjiang.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时需要信息: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学历、邮箱。
注册成功后即可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先选择考区,然后通过《考生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流程为:阅读考生须知→选择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网上缴费,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在缴费界面可选择购买具体科目的书本以及数量,报名费和书费一同缴费。
缴费成功后,可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里面包含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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