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题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如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会计基础;
(三)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进行考试。
三、报名时间
全省7月13日放开考生进行注册,我市报名时间为7月17日9点至7月21日17点。
四、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有以下三种方式登录报名页面:
(一)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www.jscz.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窗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进入首页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会计管理”,然后点击“会计报名”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二)直接访问: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三)访问镇江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zhenjiang.gov.cn),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报名,报名缴费成功后,可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里面包含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完成后,于2015年10月10日起登录以上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六、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三门连考,每门1小时。报考珠算考试的,其他两门同时考试,珠算考试时间为20分钟。
七、考试地点及日期
1、考试地点:镇江市财会干部学校(镇江市京口路98号)。
2、考试时间:全省考试时间统一为10月15日至11月13日期间。我市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开始,考生可按我市安排选择具体考试日期。
3、《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八、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1〕47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费为50元/门,《珠算》报名考试费为30元/人。
需要缴费凭证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于7月20日至8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正东路10号)领取,考生也可于本人考试当日在考点领取。
考生如需购买教材可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网站购买;也可至以下地点现场购买(双休日休息):
1、镇江市正东路10号
镇江立信会计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4426403
2、镇江市双井路10号
镇江立信会计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5225633
九、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采用现场亮分(珠算除外),每科考试结束后会自动显示当科成绩,并进入下一科考试。全科考完后显示三科(或两科)成绩。考生报考的三门考试科目必须一次性全部合格通过,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全科合格的考生自成绩公布起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镇江市财政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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