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信息
(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实务题采用财政部专门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组织开发的财务软件实务操作。
4、珠算:由理论题和实操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操题,两部分合计算分。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参考教材。考生可参考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共四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和《珠算》。
(六)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
(七)成绩合格标准。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不作为历史成绩。
二、报考要求
(一)照片要求。考生须自行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或蓝底彩色证件相片;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
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对象。以下人员可报名参加潮阳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潮阳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企业的在职人员;
2、潮阳区属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3、户籍、居住地在潮阳区的人员;
三、报名考试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站,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月7日(额满为止)
(二)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3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确认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柳园路33号财政局后楼(原老税局)一楼会计股。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确认期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潮阳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1、报名表一式二份。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并提供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区属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经报名确认后,考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入场考试凭证及考试通过后现场领证之用,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19日。
(四)考试有关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他类型的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2)准考证。在职人员的准考证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学生证。在校学生须同时出具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3月24日,考生的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考试时间电脑自动编排,不得更改)。
四、公布考试结果及领取证书
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0日后登录汕头市潮阳区政府网(http://www.gdlonghu.gov.cn/ )查阅考试结果公告。考试通过的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进行网上预约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潮阳区棉北街道柳园路33号财政局后楼(原老税局)一楼会计股办理资格审核及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办理考试一切相关事宜。
(二)考生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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