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直2016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得知,汕尾市直2016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5月18日。相关信息如下:
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5月18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5月1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考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6月4日--5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考试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所属地市(汕尾市)--所属区域(汕尾市市辖区)--考试名称(汕尾市直2016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名称(汕尾市财政局)。
(一)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等重要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JPS/JPG、30K以内、114×156像素。为了证书打印效果,请不要上传生活照,相片底色为白色最佳;
(二)报名确认。考生在确认时间内持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后不得修改;
(三)报名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请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
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 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1、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情况在我市的人员;
2、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2013 年第 32 号公告要求,在汕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汕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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