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江海区2016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得知,江海区201604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2月1日,具体内容如下:
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按属地原则进行,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情况在江海区的人员可在江海区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和考试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初审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一)查阅考试计划。报名和考试时间分为团体和个人两种方式,团体报名考试时间由预约的方式确定,个人考生可在报名前登陆“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网址:http://czj.jianghai.gov.cn/)”查阅近期考试计划,按照报名的时间要求及时办理报考。
2. 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网上申请,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等重要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现场确认和缴费。考生本人按照预约日期带齐以下材料到现场办理:
1.打印考试报名表一份并签名,按【预约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提前、逾期均不予办理。
2.请带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①已签名确认的考试报名表一份;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在读学生应当在报名表“学校信息”栏加盖在读学校公章。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江海区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江海区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提供);非江海区户籍的非在职人员提供江海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数码相jpg文件(规格114*156,30KB内);
(上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
⑤报考费(银行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⑥如果是委托办理,须携带报考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凡以前报考过的考生,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并不能修改的,请于办理报名确认时携带有关证件到现场一并办理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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