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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潮阳区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得知,潮阳区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7日(额满为止),具体如下:
报名考试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站,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7日(额满为止)
(二)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除外)
确认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柳园路33号财政局后楼(原老税局)一楼会计股。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确认期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潮阳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1、报名表一式二份。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并提供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区属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报考要求;
(一)照片要求。考生须自行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或蓝底彩色证件相片;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
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对象。以下人员可报名参加潮阳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潮阳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企业的在职人员;
2、潮阳区属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3、户籍、居住地在潮阳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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