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汕头市市直第二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得知,2016年汕头市市直第二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6日-5月20日(额满为止)。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网或以下链接进入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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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以下人员可报考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省属在汕、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在职人员;
2、省属在汕、市属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3、因南澳县目前未设考点,其考生可报考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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