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江苏省泰州考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得知,2016年第三季度泰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1日9时至7月28日17时,考生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或者点击以下链接进入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2016年第三季度泰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注册: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全省每次考试报名前1天考生进行注册。
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登录注册、报名页面:
1.直接访问:
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2.访问泰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tzcz.com),点击首页特色栏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
考生在以上两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进行注册、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科目、考点和考试日期。(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填报信息,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如有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考生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在输入个人信息1小时内,必须付款完毕,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苏价费[2011]47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门、珠算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考试教材另外收费。
报名考试缴费成功后,可自行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三)缴费发票的领取(此发票仅作为报销凭证)。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本人在当日考试现场(考务办公室)领取。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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