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平县2016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领证通知》得知,和平县2016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考生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或通过点击以下链接进入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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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要求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报考应符合属地为原则,户籍属于和平县区域的;工作单位在和平县的;在和平县读书的在校生方可报考。
(三)网上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逢工作日开通,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更,将在和平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heping.gov.cn/)另行公告。
(四)报名考试流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初审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查阅考试计划。考生可在报名前登陆和平县政府网查阅近期考试计划,了解考试时间情况。
2.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初审日期。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个人基础信息,选择现场初审预约日期并打印报名表。需上传三个月内近期证件照(相片上传要求彩色证件相,相片规格114×156)。
3.现场初审。现场初审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6日,考生本人按照预约日期带齐以下材料到现场递交报名申请,逾期可重新登陆网站修改预约日期:
(1)报名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考生,还需提交已经办理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遗失的,应提交由院校或学生处、教务处开具的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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