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宁波市财政税务网得知,宁波市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试点考试报名缴费系统已关闭。
根据《关于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得知,宁波市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首次试点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00至10月24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陆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进行报名。
>>>点击进入2016年宁波会计从业资格改革试点考试报名入口
考试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kj.nbcs.gov.cn)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服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注册、网上缴费、选择考试时间、下载或打印考试通知单。
首次试点考试报名缴费和选择考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00至10月24日下午16:00。首次试点考试实行报考总人数控制,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总控制人数时将提前关闭网上缴费系统。已缴费的考生,务必及时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如未及时选择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自动随机安排考试时间。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160元/人次。
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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