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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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
第 4 页: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第 7 页: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
第 12 页: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
第 15 页: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一)汇票
(二)本票
(三)支票
(四)信用卡
(五)汇兑
(六)托收承付
(七)委托收款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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