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题型、题量及答题要求公告
根据沪财会〔2008〕118号的规定,现将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题型和题量公告如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计25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计20分)、判断题(25题,每题1分,计25分)和综合题(包括几个题目,每题又分为若干个不定项选择题,共计15个小题,每小题2分,计30分)。
二、单项选择题答题要求和考试样题
答题要求: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你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题号的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本类题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考试样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会计法》,自( )起施行。
A.2000年6月21日 B.2001年6月21日
C.2001年7月1日 D.2000年7月1日
三、多项选择题答题要求和考试样题
答题要求: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你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题号的信息点。不选、错选、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本类题共10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考试样题:我国的法规体系通常由( ) 等构成。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规范性文件
四、判断题答题要求和考试样题
答题要求:请按答题卡要求,将判断结果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相应题号的信息点。你认为表述是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你认为表述错误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本类题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判断正确的得分,判断错误或不作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考试样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根据《会计法》制定。
五、综合题答题要求和考试样题
答题要求:下列各题,至少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你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题号的信息点。不选、错选、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计30分。
考试样题:
(一)某公司负责人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公司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某被公司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各题:
(1)违反了《会计法》中关于( )的规定。
A.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C.禁止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
D.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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