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登记时间
2010年7月1日——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注册登记地点
(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成都市财政局窗口,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咨询电话:028-86265511、86917652。
(二)成都市各区(市)县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第八)。
三、注册登记范围
(一)由成都市财政局和成都市各区(市)县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由外地到成都市工作,会计档案已经转入成都市财政局或成都市各区(市)县财政局管理的>。
四、注册登记内容
(一)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二)信息变更(更正)情况。包括:学历变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工作单位变更、身份证更正等情况。
五、注册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申请人须提供2009年、2010年接受继续教育证明。
(三)信息变更资料。
1、学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申请人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2、工作单位变更。申请人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3、身份证更正。申请人须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六、注册登记手续
(一)申请人员持上述所需注册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到注册登记地点(以证书档案号前6位数为准,详见第八)办理登记手续。
(二)单位统一申请的须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汇总表》和上述所需注册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到注册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请登录成都会计网www.cdkjw.org下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汇总表》表样。
七、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