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校集体报名的,除由考生本人填写《肇庆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附件一)外,学校还应编制《肇庆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生情况表》(附件二),报送考生数据按附件三要求执行。
(四)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中介机构、各类培训学校等非指定报名点报名的,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通过自学参加考试,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强制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七、考试用书
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用书,使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版)18元/本、《会计基础》(第三版)18元/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第四版)21元/本。由考生自愿在报名点购买。
八、合格证发放
(一)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合格获得《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二)具备免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三)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考试成绩现场显示),1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财政局1楼会计服务大厅(城东新区信安路92区)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端州、鼎湖、高要的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九、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取得《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连同《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者珠算五级)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原件2份)(可到市会计服务大厅领取);2、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卡(原件1份)(可到市会计服务大厅领取);3、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4、《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6、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不得使用贴纸相片)。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所持成绩合格证明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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