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2010年会计从业人员从9月16日起持证到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黄山工业园区(筹)管委会,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318号)文件精神和《会计法》及《安徽省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现将黄山区2010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区单位和其他持有我区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
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规划,负责制定对本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对本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市财政局报送培训计划及培训工作实施情况。
三、培训内容及目的
根据市局统一规划,我区2010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财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自行选择学习内容。
培训形式可根据单位和个人申请采取集中授课或网络培训的办法进行。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黄价字〔2006〕197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培训费72元/人(每人每课时3元),教材费按定价据实收取36元/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五、报名方式及培训要求
从9月16日起,会计从业人员持证到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根据《会计法》、《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将不予注册登记。不能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荣誉证书,不能参加先进财会工作者的评选,不能办理调转,有关证件不予办理、工商和税务办理有关事项视为无效证件。各单位要积极支持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为他们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联系电话:853686318955919723
相关推荐: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华复习资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