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10〕61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了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0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试用时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间60分钟;《会计基础》考试时间90分钟;《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60分钟。各科考试时间分别计算,每科答题完成交卷或考试时间到点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每科考试间隔20分钟,在规定时间进入另一科考试。
二、考试日程安排
12月2日
上午 8:00-9: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9:20-10:50 《会计基础》
11:10-12:10 《会计电算化》
12月2日
下午 1:00-2: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20-3:50 《会计基础》
4:10-5:10 《会计电算化》
12月3日
上午 8:00-9: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9:20-10:50 《会计基础》
11:10-12:10 《会计电算化》
12月3日
下午 1:00-2: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20-3:50 《会计基础》
4:10-5:10 《会计电算化》
11月19日编排考场、生成准考证;11月22日发放准考证。
三、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及要求
1.根据全省报考人数及分布情况,在全省(包括省直)10个地级市设考区,考区下设考点,每个考点内可设若干考场。考点的具体要求见《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要求》(附件1)。
2.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作为考试期间处理考务工作的场所。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要求》的标准,在11月18日前,将《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申报表》(附件5)上报省财政厅。11月20日起省财政厅派员统一安装调试无纸化考试信息系统。
四、工作人员的配备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考试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责任。
1.各考区设主任、副主任,考区考务工作由考区主任负总责。
2.各考点设主考、副主考,考点考务工作由考点主考负总责,其职责为:
(1)主持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考点的考务工作;
(2)组织实施考场的布置和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监督考试纪律执行情况,处理本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3.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考点负责人不得兼任监考人员。
4.各考点还需配备考场外流动监考人员若干名,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监考人员移交的需要在考场外处理的事项。
5.考务工作的全部过程要实行回避制度。凡配偶或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则不能担任其所在考区、考点的工作人员。
6.考试期间,省财政厅和各考区、考点要配备值班人员,设立值班电话,以便处理紧急异常情况。
7.除巡考人员、考区负责人、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考场技术维护人员及该考场的应考人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任何人不得在考场内采访、拍照和摄影。
各市财政局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在各考点公布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有关规定,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附件:
4.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5.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申报表(略)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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