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唐山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公告
为加强持证会计人员管理,健全完善会计人员档案,加快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国家财政部已部署在全国建立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平台,从而实现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我省根据财政部要求,已着手改造并完善了新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保证与全国数据标准统一,实现与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的对接。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特作如下公告。
一、基本信息的采集时间、范围与方法
1.时间。
我市定于2011年1月-3月开展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2.范围。
凡行政、事业、企业(含民营)及各行业所有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均在信息采集之列。在信息采集期间全省停止一切省内、省外调转工作,之前已办理调出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在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3.方法。
信息采集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依据,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方式,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kjxx.cn)上先进行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相关信息申报,具体信息请参照《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并完成指纹等信息采集工作后,才能完成全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市财政局信息审核确认地点在市财政局副楼(建设南路47号,联系电话:2823796;各县(市)、区财政局审核地点在财政局会计科。
二、采集录入确认从2011年1月20日开始。
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进入我市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作为重新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如未按规定申请信息采集录入和确认的会计人员,将无法进入我市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其会计人员身份既无法确认,也不能实现跨省和地省内调转,其继续教育登记无法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法报名,新证也无法打印核发。故望所有持证人员,要抓紧在规定时限内报名采集录入并确认。
信息采集工作政策性强,点多面广,涉及人员多,关系到广大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和省直、中直驻唐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请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广大会计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详情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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