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发放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并下载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一份,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持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填写完整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底)二张,按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财政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央及区属单位按属地管理)。
六、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及其它相关信息,签订并遵守网上报名协议。
2、报名注册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报名注册后,未进行审核或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报名放弃考试,不予编排考试场地。
4、凡参加考试的人员,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
七、有关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题库,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财政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并负责实施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2、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场地设立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其中:银川市考点学校设立在宁夏银桥教育培训中心和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其它四市考点学校由各市财政局具体确定,在每期开始考试25天前将确定的考点学校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考点学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各市财政局要及时督促检查考点学校的计算机机房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把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在当地新闻媒体、报刊进行宣传,认真抓好本地区的考试考务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4、各市、县(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受理报名。要认真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